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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7-07 12:03:45 来源:省国资委 编辑:朱晓华

关于举办省属在长监管企业、中央在湘有关企业2017年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属在长监管企业、中央在湘有关企业党委组织部(党群部、党办):

为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经省国资委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决定举办省属在长监管企业、中央在湘有关企业2017年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7月10日—13日。

二、培训地点

韶山市干部教育学院。

三、培训内容

端正入党动机、加强党性修养,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和纲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党的组织原则与组织制度,党的纪律与党的规矩,入党条件、要求和党员权利、义务等。

四、有关要求

1、请各企业通知学员务必在7月10日上午12点前赶到韶山市华龙山庄大酒店(韶山冲青狮塘)一楼大厅报到,领取培训资料。酒店前台联系人:李非非,联系电话:0731—55651111、13786293848。报到当天9:00—14:30,在韶山高铁站、韶山汽车站有专人专车接站。坐高铁至韶山南站,接站联系人:李栋才老师,联系电话:13874043113;坐客运汽车至韶山汽车站,接站联系人:齐才老师,联系电话:18670908547;自行驾车前往的学员,请将车牌号码提前告知汤榕融老师(联系电话:13723878537)办理培训期间进出韶山景区通行证,并于报到当天在韶山乡韶峰路红色记忆城景区入口处附近领取车辆通行证后,驱车进入景区直行2km到达。

2、各企业参训人员在5人以上的要指定1名负责人。

3、学员参加培训往返交通费由各企业按有关规定列支,培训期间的费用从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党费中列支。

4、培训班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学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班纪律,无故缺课一次者,取消结业资格。培训结束后将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领取结业证书,没有获得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

5、未尽事宜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张人彪,联系电话:13974999797;李传建,联系电话:13627310066。

 

附件:省属在长监管企业、中央在湘有关企业2017年

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名单(略)

 

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2017年7月6日

责编:朱晓华

来源: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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